派幣PI(π Pi Network)是傳銷幣嗎 买賣有無法律風險

PI幣(Pi Network,以下簡稱“派幣”)應該是這兩天華語幣圈的熱度之王了,廣大的大爺大媽也終於在web3有了一席之地。
起因是歐意交易所在官方網站及X平台宣布要在本月20號上线PI幣(Pi Network,以下簡稱“派幣”),
隨後,Bitget也在X平台官方账號上宣布要在本月20號上线派幣。有網友說抹茶交易所也聲明上线了派幣。
本來一家或兩家交易所上新幣沒什么稀奇的,但是派幣爲何在幣群中就這么獨特,因爲有人稱派幣爲“宇宙第一信仰幣、地推之王幣、全球大爺大媽必买幣、中國公安多次點名幣···”如此光環怎么不耀眼。
一、派幣介紹
根據公开資料查詢可知,Pi Network號稱是由斯坦福大學校友Nicolas Kokkalis博士和Chengdiao Fan博士在2018年發起,派幣的發行總量爲1000億枚,通過手機下載APP應用即可參與挖礦,目前並未开發完畢。
(派幣官網發布的《Pi白皮書》
派幣官網上有發布《Pi白皮書》詳細說明派幣項目的情況,大意是說Pi Network要打造一個包含支付、轉账、購物、投資等多領域、多元化的應用生態。對於參與者要求進行KYC認證。
根據X上一些博主的分析,派幣目前主要在東南亞地區流通,在國內多是通過地推進行宣傳、推廣,受衆多爲中老年人,這些人並未有基礎的區塊鏈或虛擬貨幣知識,只是被告知挖派幣將來可以等它升值賺錢,甚至推廣的代理宣傳派幣是未來唯一一個可以超越比特幣的加密貨幣。參與者需要在手機上安裝派幣APP進行挖礦,還可以通過邀請碼邀請下线,以加快自己的挖礦速度。
現實中,派幣的推廣宣傳相當的“接地氣”,劉律從網上搜集了一部分:
(圖片來源網絡,侵刪)
(圖片來源網絡,侵刪)
二、派幣是傳銷幣嗎?
曾經有不少人咨詢劉律有關派幣的合法性問題,由於劉律師並沒有挖過派幣,加之遇到過太多此類虛擬貨幣CX盤,就沒有專門花費精力來研究派幣的模式,直到今天才專門下載了派幣APP,通過切實體會派幣的推廣方式,劉律師判斷派幣目前的模式是極有可能構成中國刑事法律上的傳銷犯罪。具體分析如下:
(一)中國法律上傳銷犯罪的構成
我國《刑法》上對傳銷犯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定義爲:起到組織、領導作用的行爲人以推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爲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买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爲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的行爲。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構成刑事犯罪的傳銷活動,需要其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
通俗一點講,傳銷犯罪有以下特點:
一是刑法只處罰組織、領導者(及其共犯,比如核心員工);
二是犯罪模式爲假借經營活動名義,要求成員通過一定條件獲得加入資質;
三是需要成員在30人以上,且至少包含三個層級,直接或間接將發展下线作爲計酬或返利依據;
四是根本目的是爲了騙取他人財物。
對於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他傳銷活動,有關機關一般以行政處罰進行處理。
有關幣圈傳銷的進一步分析,可以參考劉律之前的文章:
(二)派幣可能屬於傳銷幣的理由
根據目前可以的信息,派幣沒有任何實體項目依托,完全是靠未來的一個預設前景吸引大衆參與挖礦;派幣有邀請機制,形成上下層關系,邀請者可以通過“拉人頭”獲得實際的利益(自己的挖礦加速);派幣是否存在騙取他人財物是判斷其是否構成傳銷犯罪的本質特徵,目前看來,如果邀請他人全部採取手機下載APP參與挖礦,而沒有吸收USDT等主流虛擬貨幣做池子以添加流動性的話,倒並不能說派幣一定就是傳銷幣。
但是,現在有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就是,一旦派幣上线交易所开放二級市場交易加上普通參與者(散戶 )之間的相互交易,派幣的推廣宣傳、發展下线必然就和主流幣、甚至是法幣掛鉤,此時就給了司法機關信心和動力認定派幣的組織、領導者、推廣者構成傳銷犯罪。
早在2023年的7月份,湖南省衡陽市公安局就在其官網上聲明:派幣屬於騙局。當然,從刑事辯護律師的角度看,在理論上我國只有法院才能認定某一行爲是否構成犯罪,但是實務中看公安的此種聲明,必然表明派幣在我國內地極具刑事犯罪風險。
三、买賣派幣有無法律風險?
如果現在手頭有派幣,想等到交易所上线後高價賣出;或者等派幣公开交易時买入等待漲價,是否會有法律風險?
當然有,但要分兩種情況看待:
一是僅僅是在交易所或個人之間买賣派幣,原則上沒有刑事犯罪風險,但是虛擬貨幣投資不受我國法律保護,未來一旦派幣崩盤,投資人無法在中國內地尋求民商事法律救濟;
二是通過發展下线的方式獲得派幣賣出,一旦下线層級超過三層(含三層),就屬於中國刑事法律上的傳銷組織、領導者,或其共犯;一般情況下要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一旦涉案金額超過250萬元人民幣或發展人數超過120人,則會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加之傳銷犯罪中是沒有受害人的,如果派幣未來被內地司法機關以傳銷犯罪處理,大爺大媽們將不會有任何的退賠,所有涉案財物都將被罰沒,收歸國庫。
所以,慎重炒作派幣(就是不要炒)。
四、寫在最後
在一年前曾有人咨詢我派幣的法律問題,並稱可以使用派幣支付咨詢費,同時還向我科普了派幣的大體情況(見下圖):
不過我當時非常不看好派幣(現在也不看好),如今刷朋友圈看到有人發下圖內容,真的是感受到人類喜樂的不相通。
想對歐意等交易所說,我個人認爲上线派幣就是一種作惡行爲,希望交易所的合規團隊好好研究一下中國內地的法律法規,給決策層一些靠譜的建議;當然,如果這是領導認定要做的事,或者這些交易所已經完全不在乎中國內地市場,那我收回這句話(這是一種作惡行爲)。
我們靜待20號派幣的表現,各位持幣人是福是禍真的很難預測。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無論悲喜,劉律師一定在這裏爲各位提供穩定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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